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现就3号楼3楼原血透室装饰改造工程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,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响应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1.项目名称: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3号楼3楼原血透室装饰改造工程
2.采购单位: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
3.项目地点: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内3号楼3楼原血透室
4.项目内容:包含拆除工程、新装装饰工程两大板块,具体施工范围、工程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《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3号楼3楼原血透室装饰改造工程清单》
二、供应商资质条件
1.供应商须为国内依法注册,具备本次采购工程施工及服务能力,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主体。
2.持有建筑工程施工、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,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。
3.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4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,不允许转包、违法分包。
三、施工及技术要求
1.拆除工程:包含砖砌体拆除、给排水管道拆除、拖把池拆除及全部拆除垃圾的清运处置,拆除作业需符合安全施工规范,不得破坏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及周边设施。
2.新装装饰工程:包含地板胶铺设、墙面漆涂刷(含墙面清理、修补、自流平施工)等全部清单内内容,所有材料需符合国家建筑工程、消防工程相关规范标准,材料进场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。
3.工程完工后需达到国家现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,确保工程质量达标,满足医院使用需求。
四、工期与结算方式
1.合同工期:总工期30个工作日,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。
2.结算方式: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计价,最终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。
五、报价要求
3.供应商须根据本公告附件的工程量清单,结合自身施工能力、市场行情进行含税全费用报价,报价应包含人工、材料、运输、安装、垃圾清运、税费、质保等全部费用。
4.报价需清晰列明各分项工程的单价、合价,不得出现漏项、错项,否则视为无效响应。
5.本次询价为一次性密封报价,采购单位不接受二次调价。
六、现场踏勘要求
1.本项目要求所有意向供应商必须对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3号楼3楼装饰改造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踏勘,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施工条件、工程量现状、周边环境、施工边界、水电接驳等相关情况,确保报价精准、施工方案贴合项目实际需求。
2.供应商完成现场踏勘后,须在采购单位提供的《项目现场踏勘确认表》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,确认已完成现场踏勘、充分知晓项目全部情况。
3.未按要求完成现场踏勘并提交签字盖章的踏勘确认表的供应商,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,采购单位有权不予接收。
4.现场踏勘联系人:唐先生,联系电话:0772-5123792;踏勘地点: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内3号楼3楼原血透室;供应商可提前联系采购单位预约踏勘时间。
七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
1.响应文件现场接收截止时间:2026年6月5日18时00分止,逾期提交的资料不予接收;
2.现场递交地点: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9号楼2楼基建办公室,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递交;
3.如不能现场递交可选择邮寄方式,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18时00分前;
4.邮寄地址: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拱城街73号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;邮寄时响应文件密封袋外必须注明项目名称、供应商名称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5.收件人:唐先生,联系电话:0772-5123792。
八、项目咨询联系
联系人:项目归口部门基建办公室 唐先生
联系电话:0772-5123792
附件: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3号楼3楼原血透室装饰改造工程报价表
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
2026年6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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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现就3号楼3楼原血透室装饰改造工程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,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响应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1.项目名称: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3号楼3楼原血透室装饰改造工程
2.采购单位: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
3.项目地点: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内3号楼3楼原血透室
4.项目内容:包含拆除工程、新装装饰工程两大板块,具体施工范围、工程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《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3号楼3楼原血透室装饰改造工程清单》
二、供应商资质条件
1.供应商须为国内依法注册,具备本次采购工程施工及服务能力,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主体。
2.持有建筑工程施工、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,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。
3.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4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,不允许转包、违法分包。
三、施工及技术要求
1.拆除工程:包含砖砌体拆除、给排水管道拆除、拖把池拆除及全部拆除垃圾的清运处置,拆除作业需符合安全施工规范,不得破坏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及周边设施。
2.新装装饰工程:包含地板胶铺设、墙面漆涂刷(含墙面清理、修补、自流平施工)等全部清单内内容,所有材料需符合国家建筑工程、消防工程相关规范标准,材料进场时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。
3.工程完工后需达到国家现行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,确保工程质量达标,满足医院使用需求。
四、工期与结算方式
1.合同工期:总工期30个工作日,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。
2.结算方式: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计价,最终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。
五、报价要求
3.供应商须根据本公告附件的工程量清单,结合自身施工能力、市场行情进行含税全费用报价,报价应包含人工、材料、运输、安装、垃圾清运、税费、质保等全部费用。
4.报价需清晰列明各分项工程的单价、合价,不得出现漏项、错项,否则视为无效响应。
5.本次询价为一次性密封报价,采购单位不接受二次调价。
六、现场踏勘要求
1.本项目要求所有意向供应商必须对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3号楼3楼装饰改造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踏勘,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施工条件、工程量现状、周边环境、施工边界、水电接驳等相关情况,确保报价精准、施工方案贴合项目实际需求。
2.供应商完成现场踏勘后,须在采购单位提供的《项目现场踏勘确认表》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,确认已完成现场踏勘、充分知晓项目全部情况。
3.未按要求完成现场踏勘并提交签字盖章的踏勘确认表的供应商,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,采购单位有权不予接收。
4.现场踏勘联系人:唐先生,联系电话:0772-5123792;踏勘地点: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内3号楼3楼原血透室;供应商可提前联系采购单位预约踏勘时间。
七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
1.响应文件现场接收截止时间:2026年6月5日18时00分止,逾期提交的资料不予接收;
2.现场递交地点: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9号楼2楼基建办公室,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递交;
3.如不能现场递交可选择邮寄方式,邮寄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18时00分前;
4.邮寄地址: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拱城街73号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;邮寄时响应文件密封袋外必须注明项目名称、供应商名称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5.收件人:唐先生,联系电话:0772-5123792。
八、项目咨询联系
联系人:项目归口部门基建办公室 唐先生
联系电话:0772-5123792
附件: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3号楼3楼原血透室装饰改造工程报价表
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
2026年6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