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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处置项目市场调研二次公告
来源:本站  |   作者:管理员  |   日期: 2026-04-13   |   浏览: 186 次

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现对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处置项目进行二次市场调研询价工作,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概况

1.项目名称: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处置项目

2.项目内容:承接我院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全流程处置工作,院方按要求完成装箱并堆放至院内约定场所,供应商按要求按时清运,每月至少清运 1 次,清运时间可协商,特殊情况需按院方要求增加清运次数,且需将处置物清运至环境卫生部门指定垃圾处理场所。

3.服务期限:三年

4.报价方式:详见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处置项目价表

二、调研对象资质要求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资格,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;

2.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、收集、运输服务许可证,或具备相关部门准许开展生活垃圾清运的有效证明文件;

3.近三年(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)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;

4.具备履行项目所需的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相应服务能力。

三、调研需提供的资料

1.市场调研响应函(自拟,需注明公司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);

2.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相关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;

3.近三年类似生活垃圾 / 医疗附属可回收物处置项目业绩证明材料(如合同复印件、中标通知书等,加盖单位公章);

4.本项目处置服务方案,包括清运团队配置、作业设备清单、清运频次保障措施、现场作业安全及疫情防控方案、应急处置预案等;

5.公司企业简介、信用状况说明(可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或无不良记录承诺书)。

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,按上述顺序整理成册,一式 1 份。

四、调研要求

1.应标方负责项目院区范围内的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处置。

2.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处置必须保障医院正常业务运行,并不能影响各级文明卫生相关工作。

3.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必须清运至环境卫生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。

4.特殊情况时,院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当天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处置次数。

5.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处置清运车辆及人员进入院区必须保障作业安全,并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。

五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

1.响应文件现场接收截止时间:2026 年4月21日 18 时 00 分止,(逾期提交的资料不予接收);

2.递交地点: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总务科办公室,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递交;

3.如不能现场递交可邮寄,邮寄接收截止时间 2026 年4月21日 18 时 00 分前;

4.邮寄地址: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拱城街 73 号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;邮寄时响应文件密封袋外必须注明联系人与电话。

5.收件人:蓝先生  电话:13597215165

六、项目咨询联系

联系人:项目归口部门 总务科 蓝先生联系电话:13597215165


附件: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处置项目

 

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2026 年4月13日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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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处置项目市场调研二次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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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现对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处置项目进行二次市场调研询价工作,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概况

1.项目名称: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处置项目

2.项目内容:承接我院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全流程处置工作,院方按要求完成装箱并堆放至院内约定场所,供应商按要求按时清运,每月至少清运 1 次,清运时间可协商,特殊情况需按院方要求增加清运次数,且需将处置物清运至环境卫生部门指定垃圾处理场所。

3.服务期限:三年

4.报价方式:详见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处置项目价表

二、调研对象资质要求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资格,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;

2.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、收集、运输服务许可证,或具备相关部门准许开展生活垃圾清运的有效证明文件;

3.近三年(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)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;

4.具备履行项目所需的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相应服务能力。

三、调研需提供的资料

1.市场调研响应函(自拟,需注明公司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);

2.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相关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;

3.近三年类似生活垃圾 / 医疗附属可回收物处置项目业绩证明材料(如合同复印件、中标通知书等,加盖单位公章);

4.本项目处置服务方案,包括清运团队配置、作业设备清单、清运频次保障措施、现场作业安全及疫情防控方案、应急处置预案等;

5.公司企业简介、信用状况说明(可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或无不良记录承诺书)。

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,按上述顺序整理成册,一式 1 份。

四、调研要求

1.应标方负责项目院区范围内的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处置。

2.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处置必须保障医院正常业务运行,并不能影响各级文明卫生相关工作。

3.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必须清运至环境卫生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。

4.特殊情况时,院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当天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处置次数。

5.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处置清运车辆及人员进入院区必须保障作业安全,并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。

五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

1.响应文件现场接收截止时间:2026 年4月21日 18 时 00 分止,(逾期提交的资料不予接收);

2.递交地点: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总务科办公室,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递交;

3.如不能现场递交可邮寄,邮寄接收截止时间 2026 年4月21日 18 时 00 分前;

4.邮寄地址: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拱城街 73 号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;邮寄时响应文件密封袋外必须注明联系人与电话。

5.收件人:蓝先生  电话:13597215165

六、项目咨询联系

联系人:项目归口部门 总务科 蓝先生联系电话:13597215165


附件: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一次性玻璃、塑料输液瓶处置项目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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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年4月13日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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